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常务理事权利与义务

 

权利

 

1.          享有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称号;董事长/总裁担任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常务理事职务,每届任期5年;

2.       享有中外企业信用联盟常务理事单位称号;董事长/总裁担任中外企业信用联盟理事会常务理事职务,每届任期5年;

3.       根据需要安排与国家有关处级领导见面、交流;

4.       由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的专家委员会提供战略决策、市场营销、公司治理与改制及并购上市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5.       接受委托,协助协调政府及国际有关方面的关系,并帮助落实和解决专项事宜;

6.       享有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提供的国内外最新合作、投资信息,并应邀协助寻求合作伙伴;

7.       接受委托,协助编制企业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和企业改制方案;

8.       免费在《跨国公司》专刊的扉页常年刊登单位名称和领导人姓名;免费在专刊内页为单位做4版宣传(可分次刊登)或深度采访报道并可根据情况适当添加报道版面或在封底进行宣传;

9.       免费出席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中外企业信用联盟理事会年会和会员大会;

10.     享有中外企业信用联盟发起单位称号;

11.     享有对会领导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2.     对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及中外企业信用联盟工作行使建议权;

13.     委托专业国际信用管理机构邓白氏进行第三方免费资质认证,颁发邓氏编码证书;

14.     享受会务费的优惠待遇参与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组织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

15.     接受委托,由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协助拓展国际业务,推动有关项目的实施;

16.     由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的专家委员会对需要论证的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17.     在网上和刊物上优先发表会员单位撰写的文章(优先程度根据会员级别而定);

18.     应邀由会里协调有关项目的开展,协助寻找合作伙伴;

19.     优先参加由会里组织的培训班,并享受优惠待遇;

 

义务

 

1、   遵守《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章程》和《中外企业信用联盟章程》;

2、   维护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与中外企业信用联盟的声誉和形象;

3、   执行会里决议,完成会里交办的工作。及时、真实地向会里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4、   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会里和中外企业信用联盟的各项活动;

5、   按时交纳会费